十一月二十日
肇事孤儿 发表于 2007-11-19 23:54:00
贾平凹的文字,总呈现出百事瓦裂、浮华猖獗的景象。难怪之,生于陕西这片秦砖汉瓦的废墟上,这种魔怔效应总是挥之不去的。前几日,夜读其新作《高兴》,大抵又浮现出此类印象,只不过,他写得有些悲怜,这点我不喜欢,不应该在小说中悲怜,于事无补。
不过,总的感受而言,陕西贾氏,正中合了我内心所描述的中国小说的那种哥特气质。一个拣破烂者始终被身后的黑暗所追赶。当然不能比,这样的边缘人原型前有蒲松龄诸公,外有司格特等人写过一大堆,但贾氏对这个地域深埋的黑色元素与神秘之气有独到之处,他小说中的阴暗情调一开始就是时代与地理的均匀混合物。但《高兴》这部小说的哥特感也仅止于此。
读完该小说之后,另一个想法是,有机会去陕西,定要见见这只秦地妖人。
laoya发表评论于2008-3-14 22:25:23
